3.提出复审的河北申报人,
4.初评不通过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。公布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扫描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:jijinban@hebkjt.cn。批省请与我们接洽。科学科学在“申报项目管理—项目评审动态”栏查看具体审查意见。基金结果
联系电话:0311-85810058、项目新闻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初评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河北“来源”,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:2026年7月13日至17日17:30(以邮件日期为准),公布有关要求见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》(附件1)。批省85821343
附件:1.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.doc
2.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.doc
河北省科学技术厅
2026年7月13日